7zz临海市外国语学校--信爱勤勇
临海市教育局文件
临教人〔2011〕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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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学年度各级各类先进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中小学、市直属学校、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调动全市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表彰为我市教育作出贡献的教育工作者,根据台州市教育局《关于评选首届台州市农村教师突出贡献奖的通知》、《关于评选2010学年台州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关于评选2010学年台州市优秀班主任的通知》及《临海市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评选奖励办法》(临教人[1999]2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推荐、评选台州市农村教师突出贡献奖及2010学年台州市和临海市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名额
1、台州市农村教师突出贡献奖5名(50%以上为一线教师)
2、台州市优秀教师:10名。
3、台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5名。
4、台州市优秀班主任:19名(中学9、小学10)
5、临海市优秀教育工作者:15名。
6、临海市优秀教师:85名。
7、临海市优秀班主任:45名。
二、学校推荐指标
以镇(街道)中小学、直属学校、民办学校为单位推荐。
1、台州市农村教师突出贡献奖、台州市优秀教师、台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台州市优秀班主任:教职工总数150人以下的选其中一项推荐1名,教职工总数150人以上的可选其中两项各推荐1名。
2、临海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每单位可推荐1名。
3、临海市优秀教师:按教职工总数的1%推荐。
4、临海市优秀班主任:按教职工总数的0.5%推荐。
三、推荐评选范围
1、台州市农村教师突出贡献奖
原则上从全市中小学中获得过临海市级荣誉称号、在农村从教10年以上的在职农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中产生,重点向一线教师倾斜。已获得过地级及以上(台州市政府、省教育厅等)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再参加评选。
2、台州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及市教育行政部门的干部职工。优秀教师评选的重点对象是任教5年及以上且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及以上的中小学一线教师,特别是坚持在山区、农村、海岛任教的教师。镇中心校及以上正职校长纳入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范围。2005学年度以来获得过台州市级及以上先进荣誉称号者,原则上不再列为评选对象,如确有新的突出贡献,可准予参评,但要从严掌握。
3、台州市优秀班主任: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担任班主任工作5年以上的教师,评选的重点是坚持在山区、农村、海岛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担任班主任的教师。
4、临海市级各类先进:见临教人[1999]24号《临海市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评选奖励办法》。2005学年度以来已获过同级及以上先进荣誉的,此次不再列为评选对象。
四、推荐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热爱本职工作,模范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教育教学面向全体学生,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及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2、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教育理论,不断更新和完善知识结构,出色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无有偿带生、赌博等违纪行为。
3、在教育教学研究、教学改革等方面勇于探索,取得显著成绩。同时在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方面成绩显著。
4、 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作风正派,为人诚恳,在教育教学管理和学校建设、服务方面成绩突出。
5、台州市农村教师突出贡献奖推荐对象还应具有较强的扎根农村的奉献精神和开拓创新能力,在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提升农村教师素质、稳定农村教师队伍、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等方面作出显著的业绩。
6、优秀班主任推荐对象要求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素质教育思想,面向全体学生,关心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的全面成长,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热爱班主任工作,模范履行《中学班主任工作暂行规定》和《小学班主任工作暂行规定》中规定的班主任职责;工作责任心强,班主任工作成绩显著,所带班级已形成良好的学风、班风,同时必须有教书育人的典型事例。
7、除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外,凡推荐人选为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城区中小学教师,须有在农村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没有农村教育任务的须有在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中小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须有教学任务,校级领导周课时量不少于教师平均课时的1/3,校中层干部周课时量不少于教师的1/2。
8、推荐台州市级先进人选须获得过临海市级先进荣誉称号;临海市优秀教育工作者、临海市优秀教师、临海市优秀班主任须在2010学年度考核等次“优秀”基础上推荐(推荐临海市优秀班主任,需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且是现任班主任)。
9、对有违规带生、无序兼课、赌博、违犯计划生育等师德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制。
五、推荐评选方法和程序
推荐评选方法和程序严格按照临教人[1999]24号《临海市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评选奖励办法》规定执行,逐级推荐。各校确定推荐人选后,务必将推荐结果及推荐对象《申报表》在校公开栏内张贴公示3天及以上。
六、上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台州市级先进材料 于6月24日前报人事科,并附最高先进荣誉复印件一份,逾期作自动放弃论。
1、《首届台州市农村教师突出贡献奖推荐表》,一式11份及电子稿;
2、《台州市优秀教师申报表》、《台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及其1500字以上的先进事迹材料(主要事迹摘录入各类《申报表》内),均一式3份。
3、《台州市优秀班主任申报表》一式3份,1500字左右的育人典型事迹材料一式3份(主要事迹摘录入各类《申报表》内)。
4、《首届台州市农村教师突出贡献奖推荐人选一览表》、《台州市优秀教师推荐人选一览表》、《台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台州市优秀班主任推荐人选一览表》一式1份。
(二)临海市级各类先进材料于7月20日前报人事科,逾期作自动放弃论。
1、各类《申报表》1份。
2、1500字以上的先进事迹材料1份(主要事迹摘录入《申报表》内)。
3、最高荣誉复印件1份。
(三)台州市级及临海市级先进(典型)事迹材料由学校负责撰写并加盖公章,以宋体、四号字、A4纸双面打印(先进事迹材料中的主要事迹须填入《申报表》内)。
评选奖励先进教职工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校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坚持“两公开一监督”制度,认真掌握评选条件,严格推荐程序,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好中选优,有效发挥评选表彰奖励先进的教育作用和激励作用。
附件:
二O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主题词:教师 先进 评选 通知
抄送:台州市教育局,临海市委办、市府办。
临海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6月17日印发